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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克诊疗手册
第八章
眼科疾病
第九十一节
眼外伤
主题
 异物
 挫伤和撕裂伤
 烧灼伤
 

               烧 灼 伤

  眼睑烧灼伤应当用无菌等渗盐水彻底清洗,再盖以凡士林纱布或涂抗菌药眼膏(例如红霉素),然后再用无菌的弹力绷带或松紧织物包缠头部进行压迫包扎直至表面愈合为止.

  角膜和结膜的化学性烧灼伤是很严重的,应即用水,0.9%氯化钠或其他刺激性小的液体充分冲洗.倘方便,冲洗前可用0.5%丙氧苯卡因1滴作表面麻醉,但切勿拖延冲洗,并应至少冲洗30分钟.化学性虹膜炎应当滴用作用持久的睫状肌麻痹剂(例如1%阿托品溶液).角膜上皮缺损须用抗生素眼膏治疗(例如10%磺胺醋酰钠)并盖以眼垫.应避免多用局部麻醉剂.开始时眼部疼痛可能需要服用可待因30~60mg或肌内注射哌替啶50mg,每4小时1次.严重的烧灼伤需眼科医师作特殊处理以挽救视力和防止严重的并发症,如虹膜睫状体炎,眼球穿孔和眼睑畸形.凡眼部有严重充血或正常上皮缺损的病人,都应在24小时内请眼科医师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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