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主页 关于默沙东 默沙东产品 默沙东新闻 科研资讯中心 默克诊疗手册 健康之家 职业机会
   
关键字搜索
 
默克诊疗手册
第十八章
 妇科与产科
第二百五十一节
妊娠合并疾病
主题
 
心脏疾病
 
血栓栓塞疾病
 高血压
 肾脏疾病
 泌尿道感染
 糖尿病
 甲状腺疾病
 肝脏疾病
 感染性疾病
 贫血
 血红蛋白病
 哮喘
 自身免疫性疾病
 恶性肿瘤
 需要外科手术的病症
 


              
             哮  喘 

  妊娠合并哮喘的发病率为1%且可能上升.发生严重的哮喘发作和哮喘持续状态的患者占妊娠合并哮喘的1/10以下.虽然患者病情恶化比好转来得常见,但妊娠并不诱发哮喘持续状态.并且哮喘对妊娠也没有持续的影响,尽管它与早产和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有关. 

  妊娠合并哮喘患者的治疗基于其哮喘发作的严重程度和频率(参见第68节哮喘).当感染存在时应使用抗生素.喷雾的支气管扩张药物和可吸入的皮质激素(如倍氯美松双丙酸酯)广泛地应用于哮喘的维持治疗,并且是安全及有效的.在一次急性发作后维持治疗应使用无水的延时释放的茶碱300mg每日2次,并且监测茶碱的水平.随着妊娠的进展可能需要增加剂量以成功地达到治疗浓度水平≥10μg/ml(≥55μmol/L).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隐私说明 使用条款 COPYRIGHT © 2005 MERCK & CO.,INC.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MERCK & CO.,INC.(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