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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用药
研究中认为90%怀孕妇女用过口服避孕药及其他处方药物,包括止吐药,抗酸药,抗组胺药,麻醉药,抗微生物药,镇静药,催眠药,利尿药及其他违禁药(参见第250节)尽管如此,仅有2%~3%的婴儿出现先天性畸形;大多数畸形是由于基因,环境及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
孕期用药因存在母儿之间生物动力学变化而变得复杂.药物经母儿之间的循环通路,同时又与胎儿生长发育所需物质及胎儿代谢产物一起被排出.这些变化主要发生在胎盘,绒毛含有突向血窦(绒毛间间隙)的胎儿毛细血管.母体动脉血喷入这些间隙,然后流入母体子宫静脉,再回到母体血循环(参见第248节).母血与胎儿血不融合.母血中溶质必须经过上皮细胞,绒毛结缔组织至胎儿毛细血管内皮细胞,然后经胎盘静脉汇入脐静脉携带给胎儿.
孕期用药首先可产生对胚胎或胎儿致死的,有毒性的或致畸的效应,从而影响胎儿;还有通过收缩胎儿血管而减少母儿之间气体和营养的交换;再有产生严重的子宫低张力致使胎儿缺氧损伤;或间接地改变母体的生化动力学.
药物对胎儿影响程度主要与胎儿的胎龄,药效,剂量有关.于着床后的20天之内用药,对胚胎可没有影响或直接杀死胚胎.器官发育阶段(孕3~孕8周之间)是主要致畸阶段.药物在此期进入胚胎,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或可致流产,产生致死的解剖缺损(真畸形)或永久性的,微妙的代谢性的或功能性的缺损,而在长大以后的生活中可发现(隐藏的胚胎学).器官形成期之后给药(孕中,后期)不太会致畸,但是却可改变正常形成的胎儿器官和组织的生长和功能.
药物弥散通过胎盘的方式与进入其他上皮组织的方式相同(参见第298节中的吸收部分),孕妇服药后脐静脉中药物浓度高于脐动脉血中的药物浓度.母体血液与胎儿组织之间的平衡至少需40分钟.分娩前数小时,可通过胎盘的药物(分娩时通常应用局麻药)应小心使用避免胎儿中毒,因为断脐以后新生儿因代谢和分泌功能未成熟,其肝或肾清除药物的速度相当慢.
FDA将孕期用药安全性分为5级(表249-1).这种分级被世界上广泛接受,而且可指导和决定孕期用药.
各类药物和特殊药物可能对胎儿有不良作用.
抗肿瘤药物 因为胚胎组织生长很快,DNA改变也很快,它们类似肿瘤组织而对抗肿瘤药很敏感.氨基蝶呤是人类第一个发现有致畸作用的药物.许多抗代谢药和烷化剂(包括甲氨蝶呤,氨基嘌呤,CTX,瘤可宁和白消安)可致胎儿异常,例如: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下颌增生,腭裂,颅骨发育不全,耳缺损,足畸形等.已证明秋水仙素,长春花碱,长春新碱和放线菌素D在动物中有致畸的作用.但没有证据表明其在人类中有致畸作用.秋水仙素在淋巴细胞培养中可增加异常染色体数量,使子代发生先天愚型的危险性大大增高
合成维甲酸 孕早期服用异维甲酸可至新生儿缺陷和自发性流产.主要的畸形包括心脏缺陷,小耳,脑积水.致畸的危险性估计为25%.另外约25%可能有智力障碍.它对动物和人有致畸作用,口服后可储藏在皮下脂肪,并缓慢释放.其代谢产物在停药2年后仍有潜在致畸作用.
性激素 孕期前12周服用雄激素和合成孕激素可使女婴的外阴男性化.当母亲孕期服用己烯雌酚可致青春期女孩阴道发生透明细胞癌,但较少见.己烯雌酚的影响是目前发现的人类经胎盘致癌的效应中最强的.女婴在宫内接触己烯雌酚可有以下异常:异常的排卵前粘液,T型宫腔,月经不调,自发性流产,宫颈功能不全,宫外孕和早产的可能性增加.围产儿死亡率增高.男胎接触己烯雌酚可有尿道狭窄和尿道下裂.
抗惊厥药 患有癫痫的怀孕妇女服用抗癫痫药后所生婴儿患有腭裂,心脏及头面部或视觉异常,指甲和手指增生,智力障碍的比例在不断增高.这些妇女中产生畸形的危险因素可包括癫痫发作的频率和严重程度,每天使用一种大剂量抗癫痫药和同时应用三种以上的抗癫痫药.三甲双酮的致畸作用最强,通常被禁忌.胎儿乙内酰脲综合征(头面部异常,生长缺陷,智力障碍和肢体缺陷)与苯妥英钠的关联尚在争论中,因为研究表明未经治疗的癫痫妇女也分娩出有同样畸形的胎儿.尽管如此,大多数专家同意早孕时应用苯妥英钠有致畸的危险性.苯巴比妥和卡马西平也有致畸的报道,可导致与苯妥英钠类似的畸形变化.出生的第一天,在宫内接触过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或苯巴比妥的新生儿出血的危险性增大,因为这些药物可致维生素K缺乏.孕妇产前一个月口服或新生儿出生后给予肌注维生素K可避免此症.然而,由于孕期频繁的癫痫发作可引起以上并发症,则癫痫孕妇应给予最小有效剂量的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或苯巴比妥,并应严密监护.在孕期服用苯巴比妥钠能减少新生儿常有的生理性黄疸,这可能是由于引入了新生儿肝脏的结合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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