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阴癖
指反复向没有防备的陌生人暴露生殖器以获取性兴奋的举动.
露阴癖患者(一般为男性)在露阴时或假想露阴时可伴有手淫.他清楚自己想让措手不及的观众诧异,震惊.受害者几乎都是成年女性或儿童.患者几乎从不寻求实际性接触.起病年龄多在25岁左右;偶尔也有极少数人首次发病是在青春期前期或中年.被捕的男性性犯罪者中有30%是露阴癖.在所有性犯罪者中,露阴癖的再犯率最高;约有20%~50%的人再次被捕.大多数露阴癖患者已婚,但其婚姻常为社会和性适应不良,包括频繁出现的性功能障碍所困扰.女性露阴癖很少有报道.但社会认可女性的一些露阴倾向(通过媒介和娱乐场所).民谚曰:"女人除了生殖器,可以展示一切;而男人除了生殖器,就没什么可以展示的."
窥阴癖
通过窥视没有防备的人裸体,脱衣或性交以达到性唤起.
窥阴癖常始于青春期或成年早期.青少年窥阴现象常被轻描淡写;很少有人因此而被捕.该障碍的基本特征是患者花费大量时间反复寻找窥阴机会.病情最严重者其所有的性活动均伴随有窥阴.患者一般在窥阴时或窥阴后通过手淫达到性高潮.窥阴者并不寻求与被偷窥者的性接触.该障碍应与相识者之间的性好奇相鉴别.
性受虐癖
指个体有意加入某种活动,被羞辱,殴打,捆绑或者说是被虐待,以体验性兴奋.
受虐幻想一般始于童年期;到成年早期则和性伴侣合作进行.在成年人中,自愿的施虐受虐幻想和性行为很普遍.受虐活动倾向于程式化和成瘾性.对绝大多数实施者而言,羞辱和鞭打只是实现幻想,参与者知道这是游戏并谨慎避免实际的羞辱或伤害.可是一些受虐癖患者随时间流逝提高了活动强度,构成重伤或死亡的潜在危险.
受虐活动可以是产生性兴奋的偏好或者唯一方式.患者可能自我实现受虐幻想(例如,自我捆绑,刺肤,电击,灼烧),或寻找一个可能是性施虐狂的性伴侣.有性伴侣的活动包括捆绑,蒙眼,掴打,鞭笞,向受虐者身上大小便进行羞辱,强迫异性装扮成模拟强奸等方式.有一种方式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即自体性部分窒息("缺氧癖").患者用带子,套索或塑料袋在性高潮时诱发一种大脑相对缺氧的状态.挥发性亚硝酸酯(亚硝酸乙丁酯,俗称"poppers")在吸入后可增强大脑缺氧状态.患者的动机是增强性高潮,但这种活动偶尔会引起意外死亡.
性施虐癖
指对性伴侣施加肉体或精神折磨(羞辱,恐怖)来激发性兴奋和性高潮.
该症通常始于成年早期,但施虐幻想常出现在儿童期.患者通常有坚定而持久的性幻想,确信折磨性伴侣可产生性兴奋.不论性伴侣是否自愿,均可确诊本症.施虐癖和正常性活动中轻微的攻击性表现不同.性施虐行为达到极致时,患者可残忍地强奸或拷打受害者.更严重的是性谋杀,患者通过使受害者丧生产生性兴奋.
性施虐癖有时必须和强奸相鉴别.强奸是一种对受害者进行性和强力控制的复杂的混合行为.在强奸犯中只有不到10%的人被诊断为性施虐癖,尽管对其中许多人来说,强迫受害者违心地性交可以增加性兴奋.可是,折磨受害者并不是绝大多数强奸者的动机,受害者的痛苦通常不会增加强奸者的性兴奋.
性施虐癖是长期的.对非自愿的性伴侣施虐犯罪行为可持续到施虐癖者被捕.当性施虐癖伴有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时尤其危险(参见第1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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